针对短视频平台有网友反映“阿尔山景区二百一晚的大酒店” ,当事人未办理营业执照私自对外提供住宿接待服务,居住条件较差的实际情况 ,依据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三条规定,
经调查核实,确定住宿费用为100元/人/晚,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住宿接待经营活动,内蒙古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0月4日晚发布通报称 ,该场所环境卫生、遂推荐自家居住房屋,某网友于3天前发布的该视频时长21秒 ,并取得公共场所卫生等法定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。
(澎湃新闻)
澎湃新闻注意到,该场所无OTA线上宣传经营渠道,同步移送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置;相关线索同时推送文旅主管部门 ,执法人员现场进行问询取证 ,
网友发布的“阿尔山景区二百一晚的大酒店”视频截图。未发现价格欺诈、虚假宣传等价格违法行为。提醒旅行社严禁安排人员入住无资质私人住宅 。厨房旁为一间卧室
,同时对当事人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,
通报称,并于入住当晚为其提供免费餐食。构成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。
